一些虛擬貨幣也打著區塊鏈的旗號,到處行騙 購買礦機可能血本無歸
摘自:揭秘騙局網 時間:2020-3-8 瀏覽:
隨著區塊鏈技術的應用,一些虛擬貨幣也打著區塊鏈的旗號,到處行騙。近日,山東省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在官網發布公告,提示投資者“疫情防控期間理性選擇投資渠道,謹防非法集資陷阱”。公告中,對于謊稱可以代購代銷“特效藥”“口罩”“消毒液”等物資的消費返利,或炒作“冠狀病毒加密貨幣”等概念的行為,均被山東金融監管局“風險”提示。同時,山東金融監管局強調,非法集資是違法犯罪行為,參與非法集資責任自負,且不受法律保護,政府不會買單。
經濟日報記者了解到,騙子大多通過微信群、QQ群、朋友圈、微博等網絡渠道公開宣傳。疫情期間,騙子往往以疫情防控為由,利用人們投資理財的迫切心理,承諾高額利息、按期分紅或還本付息;集資方式一般以“眾籌”“消費返利”“虛擬貨幣”等為主。比如,聲稱眾籌資金開辦疫情防控物資生產企業,謊稱可以代購代銷“特效藥”“口罩”“消毒液”等物資消費返利,或者炒作“互聯網+”“區塊鏈”及“冠狀病毒加密貨幣”等概念實施非法集資。
對此, 山東金融監管局公開向廣大投資人做出三點提示:
第一, 不要輕信“保本高收益”、“低投入高收益”的忽悠;
第二, 不要輕信“眾籌”“返利、“返本”的噱頭;
第三, 不要“借債投資”。
山東金融監管局特別強調,政府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,但非法集資是違法犯罪行為,參與非法集資責任自負、風險自擔,參與非法集資不受法律保護,政府不會買單。山東金融監管局表示,目前舉報受理電話均已開通,如果市民發現非法集資線索,請及時撥打電話進行舉報,一經核實將會給予獎勵。
除了山東,針對虛擬貨幣交易,1月20日,江西省南昌市東湖區人民法院披露了一起“虛擬貨幣”網絡傳銷案。在該判決書上看到,被告人莫某年伙同他人,以虛擬礦機可以產虛擬幣、虛擬幣可以交易為名,要求參加者通過購買虛擬礦機的方式獲得加入資格,并通過回購參加者的虛擬幣。高額回報為誘餌,引誘參加者繼續發展他人參加,騙取財物。
經查,2017年11月,被告人莫某年與倪某、莫某增在南昌市紅谷灘新區成立江西美樂婕斯電子商務有限公司。莫某年任法定代表人。2018年5月份左右,因公司經營不善,莫某年與倪某等人商議后,通過他人開發了名為“美鏈”的以銷售虛擬礦機、虛擬幣為內容的軟件,并同時設計了相關宣傳材料、運作模式、返利模式等。
東湖區法院認為,莫某年伙同他人,以虛擬礦機可以產虛擬幣、虛擬幣可以交易為名,要求參加者通過購買虛擬礦機的方式獲得加入資格,按照上下線加入順序組成層級,通過獲取下線各層級一定比例的虛擬幣收益作為返利依據,并通過回購參加者的虛擬幣,引誘參加者繼續發展他人參加,騙取財物,且發展人數眾多,擾亂社會經濟秩序,其行為已構成組織、領導傳銷活動罪。東湖區法院依照相關法律的規定,以組織、領導傳銷活動罪,被告人莫新年犯組織、領導傳銷活動罪,判處莫某年有期徒刑二年六個月,并處罰金二十萬元。
經濟日報記者提醒投資者遠離虛擬貨幣炒作。早在2017年9月4日,央行等7部門發布《關于防范代幣發行融資風險的公告》稱,國內通過發行代幣形式包括首次代幣發行(ICO)進行融資的活動大量涌現,投機炒作盛行,涉嫌從事非法金融活動,嚴重擾亂了經濟金融秩序,并明確規定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非法從事代幣發行融資活動。
作為個人投資者,不要被一夜暴富的宣傳所蒙騙,不要淪為被收割的“韭菜”。很多虛擬貨幣上線時貌似漲幅巨大,但當普通投資者得到虛擬貨幣可以賣出時,卻往往大幅下跌。除了割“韭菜”外,虛擬貨幣發行融資與交易存在多重風險,包括虛假資產風險、經營失敗風險、投資炒作風險等,個人投資者都是這些風險的最終承擔者,一定要謹防上當受騙。